美國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

美國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

 

picrures: https://www.google.com.tw/search

美利堅合眾國(英語:United States of America、United States,簡稱:America,縮寫:USA、US),簡稱美國,是由50個州和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組成的聯邦共和立憲制國家。美國本土位於北美洲中部,東臨大西洋,西臨太平洋,北面是加拿大,南部和墨西哥及墨西哥灣接壤。除阿拉斯加州和夏威夷州之外的48個州都位於美國本土,阿拉斯加州位於北美大陸西北方,東部為加拿大,西面和俄羅斯隔著白令海峽,夏威夷州則是太平洋中部的群島。此外,美國在加勒比海和太平洋還擁有多處領土和島嶼地區。

EB-5 簽證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重大消息 Breaking News

 EB-5改革法案已簽署完畢,並於7/24在聯邦公報上發佈。

2019年11月21日起開始實施新的投資辦法:

*TEA項目投資額由50萬美元增加到90萬美元;

*非TEA項目投資額由100萬美元增加到180萬美元;

*TEA的認定許可權回歸移民局,且條件更為嚴格。

 

1990年美國國會立法通過投資移民項目法案,美國第5類優先職業移民(簡稱EB-5),適用於外國移民申請人在美國投資,成立一家有利於美國經濟發展的商業性企業,並創造至少十個全職就業機會,就可以獲發有效期為兩年的有條件EB-5移民簽證,也就是臨時綠卡。兩年期滿的前90天,如果移民投資者繼續投資,並且持續僱用至少十個全職員工,EB-5簽證的限制條件就自動解除,投資者可以獲得永久居留權。美國EB-5投資移民包含兩種投資方式:創立一個新的企業或投資陷入困境的企業。

1993年,EB-5 投資移民法規中又特別增設了“地區中心試行方案”(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),將特定區域內的移民投資額由100萬美元降至50萬美元,並要求其投資應直接或間接地為贏利性企業創造10個就業機會。達到條件者將被視為符合此投資移民方案下的合格投資者。這些合格投資者及其家人將可獲核發附條件的綠卡。二年後,投資者符合條件可申請解除條件,換發為永久性的綠卡。
EB-5移民申請人不需申請勞工證。
 
 
EB-5 申請基本條件
  • 主申請人沒有年齡限制,可包含配偶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。21歲以上子女,須獨立送件。
  • 證明投入合法資金來源,如薪水、工作、投資、買賣、銷售、夫妻互給、贈與、遺產、借貸、博彩等。
  • 投入資金至少美金90萬元。

EB-5 申請優勢

  • 無年齡上限、免學歷、免英語能力、免商業背景等。
  • 申請時間較短,8 ~ 12個月可取得移民簽證,入境後領取綠卡。
  • 1人投資,全家移民!
  • 持綠卡五年後可選擇歸化成為美國公民,擁有美國護照。

 

EB-5 最新項目 (2020年) 

邁阿密萬豪酒店

邁阿密位於佛羅里達州的東南端,是一個國際知名的海濱城市,常被稱為通往美洲的門戶。

邁阿密以其潔白無瑕的沙灘及完美的氣候聞名,是美國最受歡迎的旅遊目的地之一,2018年有1,650萬名遊客在邁阿密至少入住了一晚。

邁阿密國際機場和邁阿密港位列美國最繁忙的入境口岸,每年接待超過4,500萬名乘客。

 

 

項目方自2008年推出共28個項目,至今已11個項目全額返還。